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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秉華 - 校內公告 | 2012-09-16 | 點閱數: 504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9 月 5 日臺人(二)字第 1010156737 號函辦理。
二、茲以博士後研究工作非屬「非選修學分之研究課程」,是以教師於國內外大學進行博士後研究工作尚非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所稱「專題研究」之範疇,自不得以專題研究名義申請留職停薪。
三、有關教育部原函影本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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