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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 - 教導處 | 2015-09-29 | 點閱數: 258

說明:

一、 依據法務部104年 9 月18日法保字第10405515430號函辦理(附件一)暨本局政風室10462271758號公告諒悉。

二、 為使參賽者有更充裕之創作時間,旨揭活動競賽作品收件截止日期延至104108日止,詳細活動訊息如附件二,並惠請轉知學校學生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