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 內政部警政署96年12月24日)警署刑防字第0960016328號函。
2.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103年03月11日南市警少字第1030021145號函。
二、主 旨:為求『標本兼治』,期藉結合相關機關力量,協助轄內青少年建立正確價值觀念、培養正確休閒興趣、導正法律認知,使其遠離犯罪根源,避免結交不良朋友而誤觸法網,勇敢表現反毒品、反菸害、反霸凌、反飆車、拒暴力、拒絕入幫等行動,以發揮預防犯罪功能。
三、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四、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
五、承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偵查隊
六、協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臺南市仁德衛生所
七、參加對象:本轄內熱愛寫生藝術青少年。
八、參加人數:預計參加60~100人。
九、活動時間:103年7月12日(星期六)8時30分至12時
十、集合地點:臺南都會公園管理中心廣場(臺南市仁德區文華路二段62號)
十一、活動費用:由主辦單位負擔。
十二、交通工具:由各參賽人家長接送至活動地點。
十三、比賽報名方式:
1. 統一報名:由學校統一將報名名冊彙整後,將總名冊寄至承辦人信箱。
2. 個別報名:於歸仁分局網站http://guiren.tnpd.gov.tw/「最新消息」中下載報名表,填妥資料後寄至承辦人信箱。
3. 報名截止日:於103年6月30日前將名冊資料電子郵寄至主辦單位承辦人信箱changwanglin@yahoo.com.tw。(報名者由主辦單位統一辦理保險)
十四、比賽規則:
1. 報名當天現場由參賽人依到場先後順序抽籤決定編號,並將編號寫入畫紙右下角方格中。
2. 比賽作品:以奇美博物館整體建築物為主題,配合周邊環境及綠地,繪以水彩畫為參賽作品。
3. 比賽評審:由主辦單位聘任口足畫家楊恩典及美術專業人士等三人擔任評審代表評析作品,並分別評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前三名,其餘各組參賽人數取前三分之一為佳作數名,由主辦單位頒發獎品及獎狀。
4. 評比方式:每件作品由三位評審依1至100分繕打分數,並加總三位評審評析之分數,除以三取其平均值(四捨五入)作為評比依據。
比賽中所用各項文具如鉛筆、水彩筆、畫板、水桶等,請各參賽人自行準備,另參賽畫紙由主辦單位準備,一人限用三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