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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黃婉菱 - 教導處 | 2025-09-04 | 點閱數: 103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8 月 21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141187332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專區」: 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StudentAffairs/54/2

三、附檔「國民中小學生申訴運作流程圖」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