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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教導處 | 2016-10-12 | 點閱數: 288
2016 住華盃兒童寫生比賽—活動簡章 一、活動宗旨:住華科技在台已成立超過 10 年之久,希望以孩童的視角,透過畫筆,讓台南的小 朋友認識自己的家園,畫出對台南府城家園的愛與美,並藉此推展兒童美術教育, 激發兒童的創造力與美感經驗,以提昇社會藝術風氣和增進企業與社區交流,特舉 辦本競賽。 二、主辦單位:住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指導單位:台南市政府教育局、南科管理局 四、協辦單位:善化區茄拔國小 五、邀請對象:(一)住華科技員工之國小及幼稚園子女 (二)就讀台南市(私)立國小及幼稚園的小朋友 (三)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發展遲緩證明者 六、比賽主題:以「奇美博物館」為主軸,題目自訂,表現形式不拘,內容要能展現出關於古都人 文風情與建築美學之美。 七、報到/收件地點:台南奇美博物館 (臺南市仁德區文華路二段 66 號)-台南都會公園管理中心 八、報到時間: 105 年 10 月 16 日(星期日)上午 08 : 30 至 09 : 00 九、比賽時間: 105 年 10 月 16 日(星期日)上午 08 : 30 至 正午 12 : 30 (如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原因,順延至 10/23 。) 十、收件時間: 105 年 10 月 16 日(星期日)上午 10 : 00 至 正午 12 : 30(逾時不受理) 十一、比賽地點:台南市奇美博物館 十二、比賽組別: (一) 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 (二) 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 (三) 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 (四) 幼兒園組:就讀台南市公(私)立幼稚園<不分年級> (五) 天使組: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發展遲緩證明者<不分年級> 註 1 :報名天使組須提供身心障礙手冊或發展遲緩證明,於比賽當天報到時供主辦單位查驗。 註 2 :為鼓勵身心障礙小朋友,參加比賽即得獎狀乙幀。 十三、比賽方式: (一) 用紙:由主辦單位統一提供,每人限領取一張,非主辦單位比賽用紙,不予評審。 (二) 用具:各項繪畫相關用具(除用紙外)均由參賽者自備。參賽者可自備畫板、畫架、 畫具、畫料等繪畫所需用品,以及小桌椅。 (三) 時間:當日上午 8 點半開始報到領取比賽用紙。 (四) 主題:採現場寫生方式,以「台南奇美博物館」為主軸,題目自訂,表現形式不拘, 內容要能展現出關於古都人文風情與建築美學。 (五) 注意事項:現場寫生不得請他人代筆,若經主辦單位人員發現,即取消比賽資格。 十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 月 11 日止。 十二、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 http://www.sumika.com.tw/2016sukechi 十三、評分與公佈:比賽結束後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評審代表進行評分。結果將於比賽隔週公佈於 住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網站(www.sumika.com.tw),佳作以上得獎作品將 於 2016 年 12 月,在台南火車站內刊登展覽。 十四、獎勵: (一) 凡參加比賽繳交作品者及帶隊 10 名小朋友以上之指導老師,致贈紀念品乙份(送完為 止)。 (二) 凡報名比賽者(1 位)及其家人(限 2 位)共 3 位,贈送奇美博物館入館票券-該票券之使用 範圍不包含常設展,限定於特展參觀-【紙上奇蹟:摺紙藝術與科學】,票券使用期限 為 2016/10/5∼2017/5/30 ,於該使用期限內,不限時間、無須事先預約,持票券方可入 展參觀。 備註: 1. 免持票者: 3 歲(含)以下之幼童、持身心障礙手冊及陪同者一名(限同時入場) 2. 報名者及其家屬,出現重複之狀況時,每人限領取1張票券。 (三) 依比賽組別區分五組,各組錄取名額如下表: A. 國小組(分高年級、中年級、低年級三組) 名 次 人 數 獎 勵 品 項 第一名 各一位 獎狀一幀、獎學金伍仟元 第二名 各二位 獎狀一幀、獎學金叁仟元 第三名 各三位 獎狀一幀、獎學金貳仟元 佳 作 數名 獎狀一幀、獎學金壹仟元 B. 幼兒園組(不分年級) 名 次 人 數 獎 勵 品 項 第一名 一位 獎狀一幀、獎學金貳仟元 第二名 二位 獎狀一幀、獎學金壹仟伍佰元 第三名 三位 獎狀一幀、獎學金壹仟元 佳 作 數名 獎狀一幀、獎品一份 C. 天使組(不分年級) 名 次 人 數 獎 勵 品 項 入選 不限 獎狀一幀、獎品一份 (四) 入選前三名得獎學生將核發具台南市政府教育局核備文號之獎狀乙幀。 (五) 入選前三名之學校指導教師及協辦學校之工作人員查屬臺南市各校教職員者,核發 具台南市教育局核備文號之獎狀予以獎勵,若重複者以乙次為限。 (六) 頒獎典禮將另行以邀請卡及簡訊通知得獎者。 註:依據所得稅法規定,主辦單位將開立年度扣繳憑單予本活動獎學金得獎者。領取獎學金者,應檢附 本人戶口名簿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身份證明文件,始為受理。 十五、作品處理及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須同意主辦單位將作品建立數位檔,登錄連結於住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網站, 並公開展覽。 (二) 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得獎及參賽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依著 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致酬 及通知。 (三) 住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保護活動報名者所提供之相關 個人資料,而參賽者亦可就所提供的資料,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規定之權利。 十六、凡參加本比賽活動,視同承認本簡章所列之各項規定。 十七、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將保留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 ※活動諮詢專線: (06)-5053456 #61169 ※活動諮詢信箱: hsuyiping@sumika.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