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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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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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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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4 年 11 月 20 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 1040035279A 號函辦理。
二、該署為協助領有該署或行政院前體育委員會核發之初、中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者累積其專業能力點數,以利其展延證書期限及換發更高等級指導員證,依前述辦法舉辦旨揭研習會,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證書,並取得專業能力點數每小時 0.5 點。
三、請轉知所屬單位具旨揭資格之會員、教練、同仁、學生及教師參與研習,並於網站刊登報名資訊。
四、旨揭研習訂於 104 年 12 月 19 日及 12 月 20 日分別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及國立臺南大學舉行,每場錄取人數為 100 名。並採網路報名方式,恕不接受現場報名及旁聽。
六、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體育學會方佩欣小姐,電話:(02)7734-68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