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慧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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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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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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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1
一、辦理依據:教育部頒布「兒童課後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二、 辦理目標:提升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之教學技巧及敬業進取之專業熱誠,進而提高教學品質。 三、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臺南市安平區安平國小、臺南市新營區新進國小 (三)協辦單位:國立臺南大學 四、實施對象:本市各國民小學課後照顧班服務人員。 研習時間: 9/16(星期六)、 9/17(星期日)、 9/23(星期六)、 10/14(星期六)、 10/15(星期日)、 10/21(星期日),上午 8 時 30 分到下午 15 時 50 分。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