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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育筠 - 教導處 | 2025-01-10 | 點閱數: 205

臺南市仁德區文賢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13 學年度第二學期定期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簡章

壹、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貳、公告

  • 一次公告時間:114110(星期五)11424(星期二)
  • 方式: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http://www.tn.edu.tw/index.htm

本校()網站 https://www.wsp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參、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至辦理初試日止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3條或第14條第1項各款情事者。

二、報名資格

1

報名資格

  1. 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0條所訂教保員資格者。

2

報名資格

  1. 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0條所訂教保員資格者。
  3. 或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1條所訂助理教保員資格者。

3次至第5次報名資格

同上(2次報名資格)

肆、進用名額及聘期:定期契約進用教保員1名,備取若干名。第二學期進用日期為11421日至114731日止(若於21日後進用則以進用日為起聘日),學期中遇缺依序遞補,依實際報到日調整進用日期。

伍、報名方式:

  • 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次一順位之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及本校()網站公告。

1次報名時間

114110(星期五)114119(星期日),每日上午9~12時、下午2~4(例假日不受理、逾時恕不受理)

2次報名時間

114123(星期四)上午9~下午12(逾時恕不受理)

3次報名時間

114124(星期五)上午9~下午12(逾時恕不受理)

4次報名時間

11423(星期一)上午9~下午12時(逾時恕不受理)

5次報名時間

11424(星期二)上午9~下午12時(逾時恕不受理)

  • 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幼兒園,電話06-2661260#700701
  • 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 應繳交證件:
    • 報名表1
    • 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1
    • 教學檔案資料1(A4大小5頁以內)
    • 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1
    • 具教師資格者請檢附合格教師證
    • 具教保員資格者請擇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正本查驗,影本1)
      1. 專科以上學校「幼兒保育」或「幼兒教育」相關科系之畢業證書(倘為10281()以後入學者,應再檢附教保專業知能課程學分證明書)
      2. 非「幼兒保育」或「幼兒教育」相關科系者應檢附學程或學分證明文件。
      3. 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相關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須附教育局處開立之服務證明)
        1. 乙類或丙類保育人員訓練課程結業證書
        2. 教保核心課程結業證書
        3. 教保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業證書
    • 具助理教保員資格者請擇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正本查驗,影本1)
      1.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相關學程、科之畢業證書。
      2. 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相關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須附教育局處開立之服務證明)
        1. 甲類保育人員訓練課程結業證書
        2. 教保核心課程結業證書
        3. 教保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業證書
    • 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1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1次甄選日期

114122(星期三)上午9

(請於上午840分至850分至幼兒園報到)

2次甄選日期

114123(星期四)下午130

(請於下午110分至120分至幼兒園報到)

3次甄選日期

114124(星期五)下午130

(請於下午110分至120分至幼兒園報到)

4次甄選日期

11423(星期一)下午130

(請於下午110分至120分至幼兒園報到)

5次甄選日期

11424(星期二)下午130

(請於下午110分至120分至幼兒園報到)

    二、地點:本校幼兒園。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試教(60%)
    1. 範圍:主題自訂(自備教材、教具)
    2. 時間:每人15分鐘(14分鐘響鈴1次,第15分鐘響鈴2次,立即結束)
    3. 試教現場無學生,採錄影方式記錄試教過程。
  • 口試(40%):每人10分鐘(8分鐘響鈴1次,第10分鐘響鈴2次,立即結束),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為主。
  • 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90分,最低為70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決定。

捌、甄選結果公告及通知

  • 甄選結果通知:甄選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1次甄選結果通知

114122(星期二)下午3

2次甄選結果通知

114123(星期四)下午3

3次甄選結果通知

114124(星期一)下午3

4次甄選結果通知

11423(星期三)下午3

5次甄選結果通知

11424(星期五)下午3

  • 成績複查:
    1. 成績複查時間:

1次甄選成績複查

114122(星期二)下午320分前

2次甄選成績複查

114123(星期四)下午320分前

3次甄選成績複查

114124(星期一)下午320分前

4次甄選成績複查

11423(星期三)下午320分前

5次甄選成績複查

11424(星期五)下午320分前

    1. 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幼兒園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 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1次甄選結果公告

114122(星期二)下午5時前

2次甄選結果公告

114123(星期四)下午5時前

3次甄選結果公告

114124(星期一)下午5時前

4次甄選結果公告

11423(星期三)下午5時前

5次甄選結果公告

11424(星期五)下午5時前

  • 1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114123(星期四)上午10時到本校()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2次、第3次、第4次及第5次招考錄取人員報到日期另行通知。

玖、其他

  •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門口及網路公告。
  • 錄取後,發現應考人違反基本條件及報名資格各項規定,經查屬實者,即取消錄取資格;已進用者,依規定解約。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 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 日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及最近三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