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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育筠 - 教導處 | 2024-07-09 | 點閱數: 869

臺南市仁德區文賢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13學年度一般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 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教師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 甄選名額及聘期
    • 類別: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 代理職缺:控管(懸)缺
    • 錄取名額: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
    • 聘期: 113/08/01-114/07/31
    • 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 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 報名資格
    • 基本條件:
      •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至辦理初試日止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 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12 條、第 13 條或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 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 資格條件:

1

報名資格

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

報名資格

  1. 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0條所訂教保員資格者。

3

報名資格

  1. 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 或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0條所訂教保員資格者。
  3. 或具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1條所訂助理教保員資格者。

4

報名資格

同上(3次報名資格)

5次報名資格

同上(3次報名資格)

  • 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 一次公告時間:11378(星期)11388(星期四)
    • 公告方式: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s://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

本校()網站https://www.wsp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Jlist.aspx

    • 簡章表件:請至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 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次一順位之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園)網站公告。

第 1 次報名時間

113年 7 月 10 日(星期三)至 113 年 7 月 14 日(星期日)

每天上午 9 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例假日不受理)

113年 7 月 15 日上午 9 時~11 時

(逾時恕不受理)

第 2 次報名時間

113年 7 月 16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11 時

(逾時恕不受理)

第 3 次報名時間

113年 7 月 17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11 時

(逾時恕不受理)

第 4 次報名時間

113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11 時

(逾時恕不受理)

第 5 次報名時間

113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11 時

(逾時恕不受理)

  • 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園)幼兒園,電話 06-2661260#232
  • 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 應繳交證件:
    • 報名表 1 份
    • 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 教學檔案資料 1 份(A4 大小 5 頁以內)
    • 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 具教師資格者請檢附合格教師證
    • 具教保員資格者請擇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1. 專科以上學校「幼兒保育」或「幼兒教育」相關科系之畢業證書(倘為 102 年 8 月 1 日(含)以後入學者,應再檢附教保專業知能課程學分證明書)。
      2. 非「幼兒保育」或「幼兒教育」相關科系者應檢附學程或學分證明文件。
      3. 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相關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
        1. 乙類或丙類保育人員訓練課程結業證書
        2. 教保核心課程結業證書
        3. 教保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業證書
    • 具助理教保員資格者請擇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1.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相關學程、科之畢業證書。
      2. 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相關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
        1. 甲類保育人員訓練課程結業證書
        2. 教保核心課程結業證書
        3. 教保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業證書
    • 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 切結書 1 份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 次甄選日期

113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 時

(請於上午 12 時 50 分前至幼兒園報到)

第 2 次甄選日期

113年 7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 時

(請於上午 12 時 50 分前至幼兒園報到)

第 3 次甄選日期

113年 7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請於上午 12 時 50 分前至幼兒園報到)

第 4 次甄選日期

113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 時

(請於上午 12 時 50 分前至幼兒園報到)

第 5 次甄選日期

113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1

(請於上午 12 時 50 分前至幼兒園報到)

  二、地點:本校(園)幼兒園。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試教(60%):
    • 範圍:主題自訂(自備教材、教具)
    • 時間:每人 15 分鐘(第 14 分鐘響鈴 1 次,第 15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
    • 試教現場無學生
    • 教案一式三份
  • 口試(40%):每人 10 分鐘(第 8 分鐘響鈴 1 次,第 10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為主。
  • 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 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園)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公告及通知

  • 甄選結果通知: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第 1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

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園)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2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年 7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3 時

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園)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3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年 7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3 時

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園)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4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

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園)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5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

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園)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 成績複查:
    • 成績複查時間:

第 1 次甄選成績複查

113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 20 分前

第 2 次甄選成績複查

113年 7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3 時 20 分前

第 3 次甄選成績複查

113年 7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3 時 20 分前

第 4 次甄選成績複查

113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 20 分前

第 5 次甄選成績複查

113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 20 分前

    • 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園)幼兒園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 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園)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1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

第 2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年 7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前

第 3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年 7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前

第 4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前

第 5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

  • 第 1 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113年 7 月 16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到本校(園)接受教評會審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 2 次、第 3 次、第 4 次及第 5 次招考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

玖、其他

  •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園)門口及網路公告。
  • 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 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 日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及最近三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 本校(園)申訴電話: 06-2661260#232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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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2-113學年度幼兒園一般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範例-文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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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附件2-113學年度幼兒園一般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範例-文賢-附件.odt